ACCVAL 艾惟雅國際

退貨與換貨說明

退貨、換貨及退款

您在我們的網路商店購物,如果您對所購買的產品不滿意,您可以在產品到貨簽收日貨後七天內(以下簡稱”猶豫期”,依據中華民國(台灣)之消保法七天猶豫期之規定)申請退貨。請您先在我們的上班時間先聯絡我們並說明辦理該產品退貨的基本資料與主要理由,以便我們做進一步的改善,欲申請退貨的產品經我們的確認符合退貨基本條件後,再請依據後續退貨程序完成退貨及退款。退回的產品必須是全新、包裝未拆封、未受損與改變的原有包裝狀態(註: 相關細則請參閱下列注意事項)以確保該退貨產品其價格、價值與外觀無任何損耗,使我們得以將該項被退貨的產品再次順利地銷售給其他客戶。此猶豫期不是一個免費試用與使用期,謝謝您的支持與諒解。

我們的網路商店無法直接受理網路上換貨。我們接受換貨的條件僅限於若您所收到是產品本身的瑕疵或寄錯的產品且僅限相同產品型號的更換,在此情況下,您想要辦理換貨,您必須在七天猶豫期內按照退貨程序辦理及完成該產品的退貨後(註: 相關細則請參閱下列注意事項),再重新在我們的網路商店上重新下單購物相同產品。

有關台灣本島客戶,在七天猶豫期內,每張訂單我們僅提供一次免運費退貨或換貨服務,若您的退貨或換貨產品經我們確認符合我們的退換貨基本條件後,每張訂單我們僅補貼一次免運費退貨或換貨服務且物流運費補貼上限為台幣79元,此運費補貼僅限台灣本島客戶與原收貨地址在台灣本島內。若同筆訂單中同時有想要退貨與需要換貨的產品,我們建議您請務必將所需退貨與換貨的產品集中辦理一批次寄回給我們,因為我們視此次為您的第一次的退貨或換貨而且僅補貼一次退貨或換貨的物流運費,在此第一次辦理退貨或換貨申請後(含第二次與第二次以上,及第一次換貨後產生的新訂單編號仍視為是原先訂單號碼所延伸之同一筆訂單),則您必須自行負擔額外退貨或換貨產品由您寄回給我們與由我們寄出給您所產生的所有來回的物流運費。

有關國外客戶(我們目前可服務地區只限定中國大陸、香港、澳門地區與下列亞洲國家: 印尼、日本、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韓國、泰國、與越南)也適用此七天猶豫期來辦理退貨、換貨及退款,每張訂單我們僅接受一次退貨或換貨服務,您必須自行負擔退貨或換貨時寄回給我們所有產生之運費、進口關稅與其他進口清關與處理費用。

! 注意! 我們對於短期間內有密集性或連續性辦理退貨或換貨的客戶,保留權利不接受其新訂單或不經事先通知逕行限制其會員帳號或停止其會員權益。請您謹慎選擇後再行辦理退換貨流程,感謝您的理解與支持。
! 注意! 基本上,我們在您所訂購的產品出貨包裝時皆會採取適當包裝方式,同時進行訂單與產品型號查核比對、產品外觀與外包裝檢驗,且會將相關查核與檢驗影像記錄與存證以供必要時參考。

注意事項:
(1) 產品符合退換貨產品的基本條件:
* 退換貨回產品的基本條件必須是全新、包裝未拆封、未受損與改變的原有包裝狀態包括包裝樣式、包裝外觀、包裝清潔、發票、主要產品、周邊零配件、保固卡、相關操作手冊、贈品、優惠劵、或優惠點數等。
* 換貨的基本條件僅限於若您所收到是產品本身的瑕疵或寄錯的產品且僅限相同產品型號的更換。
* 我們將在判定是否接受您的退換貨前,我們保留權力要求您提供您想退貨或換貨產品的主要理由以供我們參考、紀錄與改善。請將退貨或換貨產品的主要理由以敘述文字(doc或txt文字檔案格式)與產品影像(jpg或bmp圖像檔案格式;mp3或mp4影音檔案格式)表示,並將該主要理由以電子郵件寄給我們(info@accval.com)。

! 注意! 我們保留權力不接受您的退貨、換貨及退款,如果將退回的產品不符合前述之基本條件,例如: 因您個人不當搬運、開封、拆卸、產品外包裝與外觀貼上任何物流單與貼紙、產品外觀色彩差異性、與使用產品與包裝所造成髒污、刮傷、凹痕、損毀、故障、或是發票與附配件不齊全者等,我們將無法受理該產品的退換貨與退款,且您將額外負擔該產品重新由我們寄回給您的物流運費。
! 注意! 下列特別標定產品無法適用於此猶豫期條款:
例如:客製化產品、特殊包裝產品、出清產品、食品、耗材、個人衛生用品、軟體類、影音光碟類、或著作權類等產品之原包裝皆不得拆封,如果一經拆封恕不接受退貨、換貨及退款。

(2) 如何計算七天猶豫期?
* 七天猶豫期之計算: 如果您於12月01日當日簽收產品,您可以在12月8日內(含12月8日當日)之七天猶豫期內(包含星期六、星期日與國定假日)於我們上班時間內聯絡我們辦理該產品的退貨、換貨及退款,但12月9日當日起視同您已經驗收完成不得再主張退貨、換貨及退款。

! 注意! 此七天猶豫期不是一個免費試用與使用期。
! 注意! 產品簽收日是指郵戳日期或您的簽名日期(包含您的家人、您住家或辦公處所之大樓管理員、或其他您事先通知我們之指定收貨人)。

(3) 退貨與換貨程序:
* 在七天猶豫期內,每張訂單我們僅提供一次退貨或換貨服務。

* 退貨程序:
– Step No. 1, 聯絡客服: 如果您想辦理產品的退貨,請於我們的上班時間先聯絡我們並說明辦理該產品退貨的基本資料(例如,客戶姓名,客戶手機號碼,訂單號碼,訂單日期,產品名稱與產品型號)與主要退貨理由(含敘述文字與產品影像)。
– Step No. 2, 授權退貨: 經我們的確認符合退貨基本條件後,取得我們的退貨授權號碼(RMA No.),即可進行後續退貨程序。若產品不符合退貨基本條件,恕我們無法接受該產品的退貨。
– Step No. 3, 打包退貨: 請您將務必將確定退貨的產品放入原簽收的外包裝紙箱內或台灣中華郵政便利箱袋或其他物流業者的紙箱或破壞袋並打包牢固。
– Step No. 4, 寄回退貨: 在七天猶豫期內親自到您附近的台灣中華郵政使用台灣國內包裹或便利箱袋或經其他物流業者寄回給我們的客服中心(收件地址如下)。國外客戶在當地郵政辦理寄送時,請於當地郵政POST EMS寄送表單 (EMS Shipping Form)的”內裝物品(Description of Contents)”的表格內於產品名稱後加註”退貨產品(Returned Goods)與退貨授權號碼(RMA No.)”。
– Step No. 5, 完成退貨: 寄送後請到我們的網路商店上辦理退貨程序之完成,請記得同時將我們的退貨授權號碼(RMA No.)與台灣中華郵政或其他物流業者之”郵寄收據日期與郵件編號末五碼”填入備註欄以供雙方驗證與存查。

* 換貨程序: 我們的網路商店無法直接受理網路上換貨。換貨時必須先依照退貨程序辦理與完成退貨,再重新在我們的網路商店上重新下單購物相同產品型號。此時所產生的新訂單編號仍視為是原先訂單號碼所延伸之同一筆訂單。
– Step No. 1, 聯絡客服: 您想要辦理換貨,請於我們的上班時間先聯絡我們並說明辦理該產品換貨的基本資料(例如,客戶姓名,客戶手機號碼,訂單號碼,訂單日期,產品名稱與產品型號)與主要換貨理由(含敘述文字與產品影像)。
– Step No. 2, 授權換貨: 經我們的確認符合換貨基本條件後,取得我們的換貨授權號碼(RMA No.),即可進行後續換貨程序。若產品不符合換貨基本條件,恕我們無法接受該產品的換貨。
– Step No. 3, 打包換貨: 請您將務必將確定換貨的產品放入原簽收的外包裝紙箱內或台灣中華郵政便利箱袋或其他物流業者的紙箱或破壞袋並打包牢固。
– Step No. 4, 寄回換貨: 在七天猶豫期內親自到您附近的台灣中華郵政使用台灣國內包裹或便利箱袋或經其他物流業者寄回給我們的客服中心(收件地址如下)。國外客戶在當地郵政辦理寄送時,請於當地郵政POST EMS寄送表單 (EMS Shipping Form)的”內裝物品(Description of Contents)”的表格內於產品名稱後加註”退貨產品(Returned Goods)與退貨授權號碼(RMA No.)”。
– Step No. 5, 完成換貨: 寄送後請到我們的網路商店上辦理換貨程序之完成, 請記得同時將我們的換貨授權號碼(RMA No.)與台灣中華郵政或其他物流業者之”郵寄收據日期與郵件編號末五碼”填入備註欄以供雙方驗證與存查。再重新在我們的網路商店上重新下單購物相同產品型號。

* 退貨與換貨收件地址:
10860 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二段300巷13弄9號
(艾惟雅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 客服中心)

! 注意! 當您將退貨或換貨產品交由任何您自行所選定的物流業者寄回給我們過程中,若發生產品遺失或損傷,您必須自行負責與該物流業者聯絡處理該產品遺失或損傷的問題,同時自行負擔該產品遺失或損傷的費用且此費用將在七天猶豫期後直接由我們原先提供給您的退貨金額中扣取或換貨時另外向您收取該項遺失或損傷的費用。

(4) 猶豫期中退貨的退款方式:
* 有關台灣本島客戶,您在猶豫期中辦理退貨產品的金額(我們提供該產品的價格金額外加我們提供該筆訂單一次免運費退貨的物流運費補貼,運費補貼上限為台幣79元,實際補貼金額將依據您在台灣中華郵政或其他物流業者所選用退寄的方式核實,且限原收貨地址在台灣本島內),我們將退款到您原來使用的信用卡帳戶,該退貨產品的退款金額將會出現在您信用卡帳戶的下一次帳單。

* 有關國外客戶,您在猶豫期中辦理退貨產品的金額(我們僅提供該產品的價格金額,但不會包含任何您已支付之國際物流運費、進口關稅與其他進口相關費用),我們將退款到您原來使用的信用卡帳戶,該退貨產品的退款金額將會出現在您信用卡帳戶的下一次帳單。

! 注意! 如果相關退款金額在您下一次信用卡帳單中有錯誤時,請儘速聯絡我們加以處理與解決。

(5) 猶豫期後之故障處理:
* 如果您的產品的損壞剛好在過七天猶豫期後發生,損壞的產品將依據我們的保固和維修條款進行處理。同時,您必須自行負擔該產品寄出給製造商,以及與由製造商寄回給您任何來回程序所產生的物流運費、進口關稅與其他進口相關費用。